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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发布时间:2015-01-31        浏览次数:128        返回列表
 一、高空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并贫血、高血压、癫痫并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空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空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清理时应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